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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颁发首个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国家认可证书

7月26日,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在北京宣布,我国首家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武汉大学生物安全三级动物实验室获得国家认可。这标志着我国在生物安全领域的认可工作已经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的轨道,我国的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体系已经建成并开始有效运行。
据武汉大学校长刘经南院士介绍,武汉大学生物安全三级动物实验室(武汉大学ABSL-3实验室)于2003年8月初步建成。建成后,经过国家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科技攻关组的检查、验收,正式下文同意该实验室开展了抗SARS病毒研究。该实验室于2003年10月至2004年5月连续开展了抗SARS病毒疫苗、药物和动物模型实验研究,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颁布后,武汉大学ABSL-3实验室立即着手建立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并于2004年9月正式向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提交认可申请。经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的专家组的严格的文件审查、现场检测、评审和评定,武汉大学ABSL-3实验室成为我国首家获国家认可的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该实验室具备了面向国内外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研究的公共技术平台的条件,可以从事SARS冠状病毒、结核分枝杆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艾滋病病毒)、出血热病毒等10种病原微生物的研究。
据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强对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管理,2004年5月,国家认监委和科技部联合提出并委托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制定了国家强制性标准GB19489-2004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2004年11月我国公布并施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条例》设定了对我国从事病原微生物操作的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规划建设、生物安全要求、安全评价认定和监督管理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要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生物安全标准,其中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必须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

编辑:谢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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