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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程序

一、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范围:

1、从事动物饲养、生产、繁殖、诊疗、试验、消毒、收购、屠宰、仓贮、中转、销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从事动物产品收购、仓贮、中转、销售、加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其他有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程序

1、符合以上范围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提出口头申请,领取《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并按照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加盖印鉴后,交回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2、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据国家有关动物、动物产品经营的动物防疫条件标准,通知经营者,对经营者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审核、记录;

3、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根据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审核的情况,符合国家标准的,核发《动物防疫合格证》;

4、《动物防疫合格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满一年或地址变更,均需重新审核办理。

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办理程序

一、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应用范围

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是用于动物、动物产品离开产地,进行交易、迁移的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是用于运载动物或动物产品的车辆、船舶、机舱等运载工具在装前、卸后的消毒证明。

二、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的办理程序

(一)、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办理程序

1、需进行动物或动物产品交易、迁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进行动物或动物产品交易、迁移的前三日内向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提出书面或口头报检;

2、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据《动物防疫法》,按照国家标准、国务院畜牧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业标准、检疫管理办法和检疫对象派人对所发货物进行检疫,经检疫无误后,由检疫员签发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办理程序

办证人在装动物、动物产品前;卸动物、动物产品后由动物检疫监督机构实施消毒后,签发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编辑:谢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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